壹、活動緣起
全人以愛為名,以心成行,為了帶動臺中市各級學校學生與家長有正當休閒活動與人文藝術的興趣培養,以期端正社會風氣、淨化人心,並熱絡親子休閒習慣。透過互相觀摩切磋,提高學習興趣,並提升個人成就感,進而激發參賽學生之潛能,落實多元智能理念,本會延續舉辦第十七屆寫生比賽活動。
貳、活動目標
一、推廣青少年美學素養與美育發展,培養青少年正當嗜好。
二、達成溫馨且實質的親子活動,並促進家庭和諧的意義。
三、增進各級學校家長與學生對於「藝術與人文」之涵養。
四、強化家庭親子互動機會,落實家庭教育核心價值。
五、預期效應:
提高臺中市學生與市民對國際藝術人文的視野與生活美學培養,透過學生及教師們的彩筆發現臺中之美。
促進各級學校家長會與親師生的和諧,增加親子間互動機會與學習扶助關懷弱勢,發揮愛心的生命教育。
強化家庭功能,提升家庭成員間之溝通與情感交流品質,促進親子關係與家庭和諧,打造幸福宜居城市。
參、活動內容
繪畫主題:發現臺中之美系列 「親子豐樂,彩繪幸福」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財團法人台中市萬和宮
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北新國民中學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許克松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日期:115年10月17日(星期六) 上午08:30~12:00
地點:南屯區豐樂公園四圍空地
參加對象:各級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參賽組別:
國中、國小高年級組依參賽學生是否就讀美術班或藝術才能美術班,分為「美術專長組」及「一般學生組」辦理評選。
期他組無分組別。
資格規定:
美術專長組:現就讀各級學校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或經學校正式設立之美術專班學生。
一般學生組:非屬前述美術專長組資格之學生。
各組細分如下:
A.國小低年級組 B.國小中年級組 C.國小高年級組
D.國中組 E.高中職組
報名網址:網路報名表單
完成網路報名且現場繳交者可領取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參與活動4小時時數證明一份,報名結束即停止受理申請。
活動當日現場也可報名,但無提供參與活動時數證明。
完成報名即代表您已詳讀並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辦法並配合以115學年度年級認定參加報名。
寫生比賽辦法:
參賽者應於現場作畫,本屆創作重點以臺中之美「全人傳愛、幸福同行」
為表現主題。
作品規格:以4開圖畫紙(54*39公分)為限。
使用材料:水彩、彩色筆、蠟筆、粉蠟筆皆可。
本會備糾察人員於現場巡視並維護秩序,協助參賽者作畫公平及周邊環境整潔。
活動當日於報到處領取"專用圖畫紙"也可自行準備圖畫紙,並領取「全人參賽專用表格」現場貼於作品背面,並於時間截止前將作品交回報到櫃台,視為完成參賽程程序。
評審方式:
邀請美術專業老師為評審並依各組評選優秀作品。
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內容(請參閱第肆點):
獲獎人頒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張,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頒贈獎金。
國中小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學校指導老師加頒「指導獎狀」。
頒獎:
頒獎典禮地點:萬和宮 二樓(毓德堂) (408臺中市南屯區南屯里萬和路一段51號 )
頒獎日期、時間:114年11月21日(星期六)下午2:30 ~ 4:30
活動總召:林龍佑秘書長,連絡電話:0912-038328
注意事項:
作品背面請貼上「全人參賽專用表格」,註明姓名、連絡電話、就讀學校、班級、Email/地址。
頒獎當日未親自到場或委託領獎者,本會將獎狀郵寄各校請校方代為轉發,但不予補發獎金。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所有權歸本會所有,本會擁有公開展示、攝影、出版、收藏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本活動相關辦法將公告於「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網站(http://www.thpca.org.tw/)
其他未盡事宜,將於比賽前一週公布於「台中市全人家長會長協會」網站。
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查證屬代筆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肆、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依「美術專長組」及「一般學生組」組別內容如下